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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检察院吴丽君同志荣获“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字号:    】        时间:2023-08-15      

近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表彰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黄石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吴丽君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

党性至上,做弘扬正气的执法先锋

 

“以公为矛,锐不可当;以廉为盾,坚不可催”。该同志对党忠诚、信仰坚定,入党18年来,先后担任组织委员、党支部书记等职务,在党务工作中担当尽责,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办案一线干警,始终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廉政底线,对于请托事项、打探案情,均严格遵守“三个规定”。该同志始终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勤奋好学,做勇攀高峰的业务标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该同志勤奋好学,不段提高履职尽责的本领,逐渐成长为精通四大检察的业务骨干。2015 年11 月,该同志在全省审查批捕检察业务竞赛中,以总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全省审查批捕业务标兵”,并荣获“优秀文书制作”“优秀汇报与答辩”奖项。2018年3月,调整到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岗位后,凭借扎实的业务功底和突出的工作成绩获评全市优秀检察人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多次在年底考核中获得优秀。期间参与办理的某区政府与吴某某行政赔偿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办理的五一港排污口非法排放污水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黄石市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

扎根基层,做默默奉献的检察干警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基层是最艰苦,但也最锻炼人的地方。从检以来,吴丽君同志一心扎根基层,投入办案一线,任劳任怨,默默奉献。从事刑事检察工作期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300余件,无一错捕,无一错诉,无一超期审结,准确率达 100%。从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期间,办理案件200余件,多起案件获评省、市级典型案例。多年来,该同志先后担任多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消费者维权领域,该同志积极探索,办理了一大批效果突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获评“2022 年度黄石最美消费维权人物”。

本着对检察工作的初心和热爱,检察官吴丽君在检察工作的道路上继续前行,她说“我现在获得的成绩,离不开黄石港区检察院这个大家庭的关心和大家共同的努力,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为检察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