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5月22日,黄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焱华一行,通过“沉浸式”参与案例研讨、“面对面”交流座谈,对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黄石港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叶晓燕等陪同调研。
调研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沉浸式”观摩并参与了一场“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案例研讨活动,干警们围绕某公司民事申诉案件,深入剖析了案件的法律适用、监督理由以及审查意见等问题。
“本案在2015年11月判决,检察机关现在进行监督是否超过了监督时效?”
“单纯公司的公章本身,是否具有对外公示公信效力?”
“该案涉及虚假诉讼,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启动监督的情形,没有监督时效的限制。”
“判断一个盖章行为的法律效力,应该以持公章的人对于公司是否具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为审查重点,而不以公章本身为审查重点。”
针对研讨过程中的问题和难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抛出了自己的疑问,与干警们共同研究讨论。通过讨论中的观点交叉和思维碰撞,调研组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工作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开拓了检察干警办案思路,切实达到了“以研讨促提升,以政治说办案”的效果。
随后,召开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调研座谈会,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焱华主持。
会上,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华向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详细汇报了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以来,在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从转变监督理念、提升办案质效、完善机制建设、加强人才建设四个方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措施。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做了补充,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案件结构和人员配备情况,并就如何开展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提出了思路和想法,让与会人员对于检察机关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有了更直观的了解。
最后,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焱华对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他强调,要加大对民事案件的证据的审查,全面深化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中的法律监督工作,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增强监督质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硬、专业水平高的民事检察队伍,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宣传力度,共同推动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调研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还实地参观了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案管大厅、检察听证室等,详细了解了大厅职能、服务流程以及接待群众来访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