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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腐肃贪挥利剑——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人民监督员“零距离”观摩庭审

【字号:    】        时间:2024-09-12      

 “我们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9月11日,由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江某某受贿案在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华出庭支持公诉,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市区两级各单位党员干部共计200余人现场、视频实时旁听。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运用详实、充分的证据,指控被告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65.15万元,构成受贿罪。同时,公诉人当庭以案释法,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深刻剖析了党员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怎样的亲情观、权力观、是非观,结合江某某腐败的问题展开警示教育。

面对检察机关的有力指控和精准剖析,被告人江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真诚忏悔,在发表最后陈述时直言,自己从受人尊敬的领导干部到如今接受法庭审判,既对不起党组织的培育,也对不起家庭的关爱和自己曾经的付出。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田少华表示,通过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对检察机关办案程序、法院庭审过程也有了更直观的了解,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代价。

下一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院领导“头雁效应”,强化指导和监督办案,引领干警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