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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边出庭支持公诉,60万尾鱼苗放归长江

【字号:    】        时间:2025-01-22      

 

“这电鱼真搞不得,既要判刑又要赔钱还要坐牢,一点好处都落不到,真是得不偿失!”这是一场开在长江边的巡回庭审,现场不少旁观群众感慨道。1月17日下午,由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长江边的黄石江滩公园内开庭审理,该院依法派员出席支持公诉。活动现场,市渔政执法人员、社区居民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等30余人前来旁听观摩。

 

2024年4月至5月期间,张某某与方某多次组织徐某、张某某、包某某等三人,趁夜前往鄂州市华容区临江乡光大船厂附近的长江水域,实施电捕鱼作业,而后将非法渔获物售卖他人,借此非法获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最终被巡逻民警成功抓获。经查明,电捕鱼量累计达到140余公斤,五人的非法捕捞行为共计导致绝对繁殖力损失量约10393595粒。

 

“非法电捕鱼行为,不仅对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直接且持久的破坏,更对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结合本案事实,深入浅出地解读了长江保护的法律规定与相关政策,呼吁公民要坚守法律底线,携手共护长江生态和渔业资源。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诉求,五名被告人均表示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承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积极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实现从生态“破坏者”到生态“修复者”的角色转变。

 

 

庭审结束后,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组织被告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将697公斤成鱼,以及599514尾幼鱼分别运至外贸码头等天然水域内放流。

此次公开庭审与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与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生动体现,也是公法检三家各司其职,共同守护长江生态的真实写照。通过将庭审开到案发地,让人民群众得以近距离观摩司法办案,通过现场以案释法,切实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面”的良好效果。在长江大保护背景下,检察机关将继续打好“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持续加大对长江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守护长江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