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考试,三日拿证”“国家认证,官网可查”看到这些广告,你心动了吗?
7月14日,由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骆某某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骆某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骆某某系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该公司通过帮助客户在抖音、百度等平台投放广告赚取利益。2023年6月开始,骆某某明知他人以开展特种作业许可证培训、考试办证为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多个商户为犯罪团伙在抖音等平台开户,投放广告引流。经查,其中3个商户在网络平台的展示数已达到36.69万人,导致数十名被害人被骗,骆某某事后获利2.6万元。案发后,骆某某退出了个人全部违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
“我就是看到短视频里的办证广告,于是添加了对方联系方式”,2024年1月,被害人王某向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报案,称自己收到假证被骗。经公安机关侦查,一条“办假证-投广告”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为全链条打击犯罪,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深挖背后“卖假证”和“投广告”团伙共犯,确保“案不漏人,人不漏罪”,依法批准逮捕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范某某和涉嫌诈骗罪的周某,经检察机关依法起诉,被告人范某某、周某先后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如今诈骗手段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在办理各类证件之时,务必增强警惕意识,提升自身防骗能力。
一是核实广告,拒绝“假办证”。办理证件务必通过官方平台、正规渠道进行,对“考试办证”“代办缴费”等话术保持警惕,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二是捂紧钱包,远离“垫付费”。支付费用要留心,若遇“转账到个人账户”“下载软件支付”等收费情形,一律视为诈骗,务必捂紧钱包,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三是留存证据,不做“冤大头”。权益受损要维权,一旦发现被骗,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同时留存好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虚假证件等关键证据,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