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挹江检察 | 以高质量党建助推检察高质效履职

【字号:    】        时间:2024-10-28      

今年以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院和区委的部署要求,系统推进“挹江检察”品牌建设,持续推进“红色领航,正义港湾”及“检行朝阳”党建品牌、“挹江检堂”教育培训品牌、“挹心为民”民事检察品牌、“挹心·未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五个子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高质量融合发展。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带队建、党风正检风、党务强业务”一体理念,“政治建检、人才兴检、业务立检”一体推进,着力打造“红色领航,正义港湾”和“检行朝阳”党建品牌,坚持政治能力、业务能力“两个能力”一体提升,党员队伍、检察队伍“两支队伍”一体建设,政治优势、发展优势“两种优势”一体转化,让机关党建更有力量、队伍建设更有灵魂、业务建设更有成效。

“红色领航”,以党建铸塑检魂

 

以“红色领航”为抓手,开门抓党建、面向业务抓党建,实现党员红+检察蓝一体培养,政治信仰+法治精神一体塑造。

突出主题抓学习。紧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学好“必修课”,做好“必答题”,擦亮政治底色。组织开展党组会议前党纪学习1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10次,各支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20余次。

坚持开门抓活动。先后与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下陆区人民检察院、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江北管理区及包保企业和挂点社区,联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团日活动7次,参观黄石廉洁文化馆、黄石港区廉政公园红色教育基地等地4处,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深交流”的方式,促进政治引领、党建铸魂。

面向业务抓轮训。做实“挹江检堂”教育培训品牌,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学员即教员”等各类培训活动20余次,把学习收获转化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思路、措施和方法,进一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组织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50余次,引领全院干警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监督办案。

“正义港湾”,以党建赋能业务

 

发挥党员干警在“正义港湾”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建赋能检察履职,激励干警担当作为。

建强“两个堡垒”。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党支部结构,增补党支部成员,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坚持“党建人才从业务中来、业务人才从党员中来”,实行“入党介绍人+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为青年干警配好党建、业务“双导师”,实现党员培养、人才培养“双同步”,推动党员队伍和检察队伍一体建设。

树立“两面旗帜”。大力开展选树英模和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树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检察官“两面旗帜”,将学习弘扬刘亮等湖北政法英模的感人事迹,与身边的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吴丽君等先进典型相结合,引导和激励支部党员、检察人员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两个堡垒”相辅相成、“两面旗帜”同时拓展、“两支队伍”同向发力,在“正义黄石港”建设中发挥了“领头雁”和“先锋队”作用。一批优秀党员干警在监督办案勇挑重担子,敢啃硬骨头,成为各战线的业务标兵、各领域的工作楷模,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能手”、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官助理”等称号。

“检行朝阳”,以党建淬炼铁军

 

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港检铁军,坚持把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带动全院干警“检行朝阳”。

以党纪学习教育淬炼党性。采取党组理论中心组示范学、领导专家辅导学、举办读书班集中学、结合案例警示学、开设专栏引导学等形式,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运用就近就便学、送资料上门等形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开展支部学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第三党支部书记黄朝耀结合自身实际为20余名离退休党员讲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以落实“三个规定”淬炼纪律。坚持把落实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落实“三个规定”,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抓手,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及相关接触交接行为情况36件次,组织党员干警参加应知应会知识测试2次。强化内部监督,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接受上级机关审计2次,8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以推进检务公开淬炼形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检察工作,参加公开听证和检察开放日活动87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司法办案活动217次,通过检察听证审查各类案件109件次,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召开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9件典型案例,现场回答记者提问,不断提升检察履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