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由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华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峰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
经查实,2014年11月,被告人张某在时任湖北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的安排下,到该公司实习。2015年本科毕业后,正式被聘用为该公司员工。期间,该公司业务对象,武汉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周某为谋取刘某的支持,以张某实习期工资较低为由,提出安排部分资金转入张某的个人账户,由刘某自行支配使用,且张某可每月支取“工资”人民币4500元,刘、张二人均表示同意。
2014年至2016年,张某根据刘某指使,利用掌握的交易信息,多次为周某提供帮助,促使周某达成“低买高卖”,从中获取利益。作为“回报”,周某则向张某的账户进行转账和存款共计53万元。其中,张某个人获利18.90万元。
庭审过程中,检察长陈建华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将全案证据当庭出示,全面还原被告人的犯罪过程,深刻剖析被告人犯罪原因,对辩护人的意见逐一进行答辩。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张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当庭表示真诚认罪悔罪。
“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亲情观?应该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应该构建一个什么样的交易市场?”
法庭教育环节,陈建华检察长语重心长地提到,被告人张某某正是年富力强、干事创业的大好年纪,却因没有坚守住廉洁的底线,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了污点,令人痛惜,他告诫在座的旁听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型警醒自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共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
被告人原集团公司员工及中国移动湖北黄石分公司职工、湖北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黄石大队民警、黄石市警察学校教师等近百人现场旁听观摩。大家纷纷表示,此次旁听庭再次审敲响了警钟,今后将以案为鉴,筑牢防线、守好底线、不越红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争当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好干部。
此次“两长”同庭履职,切实发挥了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引领示范作用,彰显了法检两院切实将反腐败斗争一抓到底、永不停歇的决心和信心,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也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挖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庭审观摩普法作用,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