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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③ | 拒绝校园欺凌 守护美好明天

【字号:    】        时间:2024-04-03      

3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帮助未成年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拒绝校园欺凌,3月25日至28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们分别走进中山小学、磁湖中学、中英文小学、花湖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法治宣讲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

 

法治课开讲啦!

法治进校园活动中,检察干警吴琪、王炜晋、唐桀、刘菁菁围绕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遭遇校园欺凌如何应对以及校园欺凌可能涉及的罪名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引导学生从思想上、行动上自觉抵制校园欺凌。

 

“‘被霸凌的孩子不愿意承认,看见的孩子不敢站出来指认。’这是最近很火的电影《第二十条》里面的台词,深刻揭露了校园欺凌的复杂性和隐蔽性。电影中韩雨辰在看到他人遭受欺凌时,选择了见义勇为,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反而使自己陷入面临行政处罚的境地,令人惋惜。现实中,部分被欺凌者选择沉默,部分旁观者选择冷漠,这客观上助长了欺凌者的嚣张气焰。如果在校园生活中看到他人被欺凌、自己遭遇霸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检察官来为大家支招。”检察干警从电影《第二十条》中的校园欺凌事件及近期的热点新闻切入,为学生们讲述校园欺凌的特点,告诉同学们看到他人被欺凌时,第一时间报告老师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帮助被欺凌者摆脱困境,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自己遭遇霸凌时要勇敢说“不”,随机应变,适当地通过语言、肢体行为自我防卫,及时向父母、老师求助,情节严重时可以选择报警。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通过这次活动,我懂得了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现场参加活动的一名学生说。

“NO”!不做沉默的羔羊

 

“此次活动不仅增强了同学们预防校园欺凌的意识,也通过案例的警示,提高了同学们的法治意识,让同学们心有敬畏,行有所止。”学校老师表示讲座精彩纷呈、收获良多。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对法治副校长的工作及法治宣讲员的精彩讲授予以高度肯定。

 

校园欺凌绝不是轻飘飘的“打闹嬉戏”,对校园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欺凌与暴力,家长、学校及相关部门要做到早预防、早干预、早控制,在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全社会任重而道远。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校园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综合履职,与社会各界协同发力,共同守护孩子们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