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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巡听督导工作要求 提升理论学习实效

【字号:    】        时间:2024-11-09      

 

11月6日上午,黄石港区检察院召开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第11次集中学习暨巡听督导工作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华主持,院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参加,黄石港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余正江和区委政研室副主任刘银到会指导并做点评。

会上,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吴丽君结合自身部门职责辅导讲解了二十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院党组成员围绕区委和最高检文件要求分别进行了深入领学。中心组(扩大)学员卫俊、张焕林、屈珉三位同志依次对照学习内容,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华围绕学习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二是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三是转化提升这次学习成果,在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宽视野上谋划推进当前各项工作。

 

黄石港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余正江肯定本次理论学习准备充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资料详实,学习内容牢牢把握了政治方向,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达到了优秀等次。同时,为进一步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切实强化思想武装,强调几点要求:

一是要深化认识,增强学习自觉。党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党发展壮大的重要指导。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理论学习不是一时之功,而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从思想深处认识到理论学习的重要性,将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主动学、深入学,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

二是要创新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过程中,我们不能满足于传统的学习方式,要结合时代特点和党员干部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学习形式。

三是要学以致用,推动工作落实。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要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要将理论学习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和能力。

四是要加强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理论学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班子成员要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的督促检查,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