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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字号:    】        时间:2023-08-18      

2023年1月,黄石港区检察院受理一起危险作业案,被告人曹某某、吴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许可、未经过相关安全培训的情况下,违法改装普通车辆为加油车,在黄石港区上港路得尚停车场用于车辆加油销售。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在此案基础上,黄石港区检察院梳理了近年来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刑事案件,发现部分区域非法经营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且距离居民区较近,存在安全隐患。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或者腐蚀性等危险特征,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发生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危化品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监管对于实现闭环管理、有效预防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存在违法情形线索发现机制不完善、违法行为持续且有蔓延趋势等问题,黄石港区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推动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更加安全规范,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们诚恳接受检察建议。”相关主管部门的同志表示,将立即组织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以积极履职为构建黄石港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下一步,黄石港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合力,切实把筑牢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作为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着力点,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完善,将“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到位,共同推进平安黄石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