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可能觉得只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但对于我来说,却是一辈子的大事!”。
4月18日,黄石港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干警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鲜花,而这束花的故事,还要从2020年说起。
2020年4月,冯某丹来到黄石港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情绪激动,检察官经过详细询问了解到,冯某丹与肖某合伙经营某酒店,酒店的门面是其从肖某处承租,每月已按时足额付租金,肖某是二房东,因差欠门面所有人某通公司的房租,某通公司起诉了肖某和某酒店,法院判决冯某丹与肖某共同偿还差欠的房租。
“这几百万的债务太突然了,房产、车辆、银行账户全部被查封,连我父亲住院的医药费我都无法承担。”期间冯某丹几度落泪,“法院要我偿还三百万,我实在是无力偿还,希望检察机关帮帮我,秉持公平正义办案”。
检察官收到案件后,立即调取了案卷卷宗,并实地走访了在肖某处承租的多个商户,了解到肖某与某通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将门面分割成多个进行转租。同时,检察官调取查阅了冯某丹经营的某酒店历年的财务账目及银行资金流水,发现冯某丹与肖某虽然是合伙经营,但冯某丹已每月足额向肖某支付了房屋租金。此外,某通公司起诉肖某和某酒店的案件审理期间,冯某丹及某酒店未到庭,也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并未参与诉讼。
据此,检察机关认为,某酒店与某通公司之间系次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关系,某酒店已经足额向肖某支付了租金,根据合同相对性,其无须对肖某未付的租金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裁定再审,后该案经过一审、二审,最终人民法院改判冯某丹对肖某差欠的租金不再承担责任。
2022年4月,冯某丹终于收到了二审判决,她怀抱着鲜花赠与检察官说:“我心里一颗大石头终于放下来了!这几年真的太艰难了,现在心情特别好,觉得天更蓝了,空气都清新了,我一定要当面谢谢你们,没有你们,我真的就走投无路了。”
法律程序上的一个小“瑕疵”,压到个人身上可能就是一座不可承受的大山,黄石港区检察院将继续把司法为民这一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始终,不忘初心,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坚决传递检察温暖,让这朵代表“公平正义”的“检察之花”永不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