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黄石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有6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司法警察大队。
第二部分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37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1.05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8.03%;上年结余(转)27.1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97%。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378.1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986.8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71.6%;项目支出391.35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28.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04.1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 94.6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37%。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1378.1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0.14万元,上升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院为我院招录政府雇员11人,相应预算经费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1304.15万元,同比增加38.14万元,上升3.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同比增加2万元,上升2.78%。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351.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51.0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7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351.05万元,与2020年相比上升3.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院为我院招录政府雇员11人,相应预算经费增加。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986.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84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9万元;项目支出364.2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77.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9万元,下降19.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检察机关严格执行省、市院及区委、区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从严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以及因公出国(境)费。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139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37.4万元,下降21.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39万元。包括:办公费6.8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电费16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3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0.2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21.75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1.58%,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下降44.18%,下降的主要原因:我院本年减少公益诉讼实验室设备配备及智慧公诉相关设备配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21.75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00%。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2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21.75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4.25万元、上年结余(转)27.1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预算中“检察业务专项经费”进行重大说明,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174.2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深入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民利,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治治理,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