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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22-03-30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征求意见稿)

 

    2021118日在黄石港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   尹义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代表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幸福城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中心大局,在助推现代化幸福城区建设中实施检察作为

  () 用“检察蓝”护卫“生态绿”。坚持主动监督、智慧履职、铁面司法,全力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检察护长江、绿水育黄石”等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积极参入长江岸线黄石港段“码头整治”、“非法采矿整治”、“非法捕捞整治”、“水源地保护”等生态治理行动,五年来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案件60135人,起诉63178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1件。综合运用刑事、行政、民事等手段,整治破坏辖区生态环境行为,办理长江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20人,向长江增殖放流鱼苗31万余尾;监督关停一家未办理环评手续生产经营近10年的模具钢企业;督促拆除青山湖内打鼓墩半岛上的历史违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沈家营有色码头搬迁,力促 “还水于民”“还绿于民”。

(二) 用“检察盾”护航经济秩序。着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五年来起诉金融诈骗、逃税、骗税、制假、售假、串通投标、非法经营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37101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案件23101人。依法从快起诉了“福仁鑫通”公司非法集资7亿余元、“夕阳红”非法吸收老人存款1.3亿余元等重大案件,有力打击了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扎实开展“检察护航企业发展”、“双千”服务、“法治进企业检察开放日”等主题活动,建立包保服务科技企业工作机制,建立“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工作站”,努力营造安商、重商、护商、暧商环境。共批捕侵犯企业权益、防害企业生产经营等犯罪案件1013人,批捕侵犯企业品牌权益的制假售假犯罪案件36人。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创新创业主体,依法不捕2人,不诉4人,有效避免了“案子办了,企业倒了”的情形发生。

(三) 用“检察情”助力脱贫攻坚。按照区委和市院部署,主动投入精准脱贫攻坚战,组织干警1000余人次,深入对口帮扶村入户调查、走访慰问,落实扶贫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帮助贫困户办理医保减免手续,提供公益性岗位,享受住房保障、教育、金融扶贫政策;先后筹集74万元,支持白岭村发展大棚蔬菜产业,帮扶贫困户发展油菜、家禽等小微产业,帮助贫困户家庭进行旧房改建,为贫困家庭购买生活物资,为贫困户子女购买学习用品,帮促包保贫困户如期全部脱贫。

(四) 用“检察力”推进反腐败斗争。五年来,我们持续发力,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和案件查办,积极参入“猎狐”“天网”等追逃行动。2017年,在中央追逃办和上级院的领导下,成功将潜逃10多年的“百名红通人员”中王诚建劝返回国,投案自首,得到了中纪委、省委、市委的高度评价。监察体制改革后,加强与区监委的沟通衔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提前介入、相互配合制约机制,落实涉案党员向监委报备制度,形成反腐合力。五年来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4557人,决定起诉3142人,不诉88人,改变管辖45人。

二、坚持为民司法,在平安法治黄石港建设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建立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五年内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941509人,提起公诉 12051923人;依法起诉“黄赌毒”、“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424594人,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57126人,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216219人。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突出“打财断血”,落实“深挖彻查、破网打伞”,向市扫黑办和市区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线索29条,其中11人以涉恶立案,22人以普通刑事案件立案;向区纪检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6条,经核查对8人按违纪处理。依法从严从快对李某等1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组织犯罪案件提起公诉,由区法院依法判处,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二) 积极投入基层社会治理。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深化法律文书说理、检察官以案释法等制度,持续开展法制进校园、进社区工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建立完善群众来信登记、接待、督办机制,共收理群众来信来访317件,答复率100%。主动参入重大敏感时期涉法涉诉信访“千案化解”专项行动,共受理控告和申诉案165件,办结率95%。针对网吧等社会场所存在的脱管、漏管、虚管等问题,根据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发出检察建议7份,均整改回复。

(三) 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依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案件950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6件,其中对生产油条超量使用添加泡打粉的犯罪嫌疑人,建议区食药监局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依法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针对辖区窨井盖破损缺失、部分路段盲道被非法侵占、少数加油气站扫码支付等安全隐患及电梯事故频发等安全问题,多次走访摸排,向有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消除了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企业主程某从严从快批捕,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助力213名农民工讨薪688余万元,并协助涉案企业复工复产。此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我院作为唯一一家基层检察院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四)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 ”检察开放日、“送法进校园、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所人成长”等主题活动,安排15名员额检察官担任17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组织巡讲团到八中、十四中等学校讲法治课68场次,受课人员达2万人次,在防疫期间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开展校园法治讲课30多次。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制度,开展法律援助43人次,心理咨询21人次。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预防侵害中小学生、严格实行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6项制度。针对辖区少数幼儿园存在无证办学和校园周边售卖烟草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不断筑牢校园法治安全防线。

(五) 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战役。新冠疫情发生后,全体干警迅速行动、担难担责,认真落实“双报到”,积极投身入户排查、包保值守等工作,切实帮助群众排难解扰,得到了上级党组和基层群众的赞扬,有12名干警荣获社区“抗疫先进工作者”、“哨口之星”等称号。防疫期间,我们坚持防疫和办案两不误,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帮助涉案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工作。如在办理我市纳税大户某服装集团外贸主管涉嫌危险驾驶案件中,经过深入走访,了解到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难题,经过认真研究,并召开听证会,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使企业顺利接到了外贸订单。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检察担当

(一) 不枉不纵,做优刑事检察。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五年来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188184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5212500人。在认真进行案件审查的同时,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侦查活动监督方面,五年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873人,监督撤案1616人,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65份,均已纠正;深挖余罪漏犯,依法纠正漏捕74人,纠正漏诉26人。在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先后提请刑事抗诉2027人,改判达90%以上,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严格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五年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49件,发出财产刑事执行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发出收监检察建议11份,已收监11人。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监督,全面排查安全风险苗头,严防脱管漏管问题发生。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着眼于案结事了人和,五年内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9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37件,发再审检察建议10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8件,发检察建议13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4件,发检察建议16件。加大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其中涉及市场主体虚假诉讼案件7,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份,法院目前已采纳6件,移送违法违纪线索6条,已判处刑事处罚3人,给予纪律处分2人,其中王某与程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三)开拓思路,做实行政检察。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配合,注重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动,不断改进办案方式,五年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0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4,发检察建议11,法院回复采纳1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发检察建议19,法院回复并采纳14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6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件,公开听证2;社会综合治理案件10件,发检察建议10,行政单位回复并采纳9件,达到了案结事了政和的目的。重点对辖区内涉及水资源、森林资源等行政涉法案件进行梳理,对行政机关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情形进行监督,选择中心医院、联海集团等代表性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排污等重点污染隐患排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升了行政监督效果。

(四)积极作为,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践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要领域,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五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7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非法排污、无食品许可或健康证经营、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亮剑”,督促环保、食药、国土等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查处了一批“毒油条”、“铝馒头”、“乱排污”、“滥采砂”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城区生态环境和群众身心健康。

四、注重固本强基,在狠抓自身建设中提升检察效能

(一) 抓党的建设,强政治品质。坚持把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有机统一起来,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主题活动,运用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讲党课、支部夜学、党员干部读书班等方式,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讨论、撰写心得、知识测试、参观革命旧址等形式,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全体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激励全院干警坚定对党的忠诚和检察事业的信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紧盯司法办案关键岗位、人财物重要岗位,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制定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司法业绩考核、错案责任调查等党风廉政建设机制,督促干警遵守廉政纪律,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 抓队伍建设,提素质能力。认真开展 “学习、整训、提升”,专项教育和“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保平安”教育实践活动,逐步构建“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体系。按照高检院要求,对照不同岗位标准,采取专题辅导、业务竞赛、庭审观摩、优案评选等形式,有针对性开展分层分类分岗线上、线下各类培训5000余人次,促进学与练、干与练的结合,全力提升检察干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过去的五年中,我院在全省“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中被评选为先进单位,第二检察部(原综合检察部)先后被市院评为先进部(局、处)室、先进集体,荣获省级荣誉7人次,市级荣誉6人次,区级荣誉12人次,14人次荣获三等功。

(三) 抓改革创新,增检察活力。积极做好侦查部门的整体转隶,按照上级部署,明确转隶工作时间表、线路图,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于201712月底全面完成职务犯罪侦查部整体转隶。围绕四大检察的法律监督格局,于20197月完成“5+1”模式的内设机构改革,刑事检察实行捕诉一体。着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构建完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的办案组,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占办案总数的98.49%。建立检察官履职动态监督考评机制,激励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加快科技强检步伐,先后投入1007万元,推进案件管理中心、检察服务中心、远程提讯和智能语音云平台等项目建设,建成 “12309”检察服务中心,形成“三位一体”的检察服务格局,为提升检察效能提供了有效的智慧支撑。

(四) 抓公开履职,立检察公信。主动接受区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先后邀请400余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案件评查、案件公开审理等活动,促进办案透明。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公开听证87件次,涵盖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环节;发布主要案件信息960条,公开法律文书1204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814条。加强与律师沟通,开展网上接待律师工作,扫描、上传律师“三证”619次,使检察职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区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份成绩、每一点进步,都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协大力支持的结果 ,都是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我区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效果,与黄石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还不适应,检察为群众为实事、解难题的满意度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水平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目标还有差距,“四大检察”业务均衡性有待改善;三是检察自身建设的力度与高标准严要求还有差距,干警思想素质和履行能力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全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区委、市检察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积极推动检察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力求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加精准服务临空黄石港区现代化建设

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紧扣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加快临空黄石港现代化建设目标,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统筹服务保障安全和发展,深度融入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黄石港建设,切实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认真落实省院、市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度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从严从细抓好生态环境司法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新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的司法服务,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二、全面提升监督质量,更加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均衡充分发展

坚持把监督办案作为第一要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求极致,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健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行监督。做精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损害公共利益、程序为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深化行政检察,督促审判机关依法审判,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行政相对合法权益 。做优做细公益诉讼检察,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电信互联网涉众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力度,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三、切实维护民生民利,更加努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牢记为人民司法的检察使命,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进一步维护民生民利。依法从严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健全便民利民机制,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功能。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完善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持续抓好从严治检,更加坚定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

主动对标新理念、新政策、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自身建设。抓牢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区检察院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抓紧队伍建设,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整顿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我区检察队伍中的顽疾痼疾,推动查纠整改各项工作走深走实。持续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培育培训,全面提升我区检察队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抓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优化检察管理,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构筑更加牢固的根基。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了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吹响了新时代的战斗号角,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更加自觉的接受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认真的执行本次大会的各项决定,更加积极的依法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加快临空黄石港现代建设贡献新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