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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求极致的办案精神,促使一起历经九年的民事纠纷案“案结事了人和”

【字号:    】        时间:2022-10-14      

“谢谢你们,我终于拿到了赔偿金。”“感谢检察机关,终于能够把这件事解决了。”一起案件双方当事人曹某某和潘某某通过电话激动地向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说。

近日,黄石港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款未执行到位引起的申请执行监督民事案件,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明显违法,决定作不支持监督申请,但本着办案追求极致的工作思路,深入挖掘线索,找到切入点,成功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开了双方的心结。

2013年,曹某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潘某某、王某某等4人起诉至黄石港区法院,同年法院判处潘某某等4人连带赔偿曹某某27万元。然而赢了判决,却陷入了长达9年的漫漫追索赔偿路中,在这期间,曹某某一再碰壁,一再追索无果,人民法院经多轮查询,均未查询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数次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1年,该案又一次裁定终本后,曹某某无奈之下向黄石港区检察院提出申诉,希望能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帮助推进案件的进展。

第二检察部在接到申诉请求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审查。通过调取法院卷宗、询问当事人、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承办检察官发现潘某某等人均刚服刑完毕,目前没有稳定职业。且经审查核实,未发现法院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拟决定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但案子结了,事却没了,承办检察官本着办案求极致的精神,再次对线索进行梳理,找寻切入点,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争取“案结事了人和”。

 

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承办人发现本案时间历经九年,双方当事人积怨颇深。在这一情况下,承办人决定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沟通,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结合其服刑完毕想回归正常生活的心理特点,从失信、限制高消费及案件未结的影响角度进行劝说;另一方面向申诉人转达被执行人的和解意图及偿还方案,详细说明各种方案的法律后果,并向其提出合理性建议。经过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同意按照四个债权人每人承担四分之一债务的方式进行和解。之后,检察机关将相关证据材料、笔录移交至法院,并与法院共同组织双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不久,曹某某拿到了自2013年判决以来的第一笔赔偿金,检察机关也成功当好了消除双方矛盾的“中间人”角色。

后续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跟踪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自身权益,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依法治国背景下的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