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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在黄石港区检察院召开

【字号:    】        时间:2023-10-16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开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10月11日,黄石市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在黄石港区检察院召开,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项金桥,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秦国文,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亮,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1-9月份各基层院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情况;阳新县、铁山区检察院分别做了经验交流;大冶市、西塞山区、黄石港区、下陆区检察院就今年以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进行发言。

 

项金桥指出,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规模不足,质量不高,效果不显,协同不够,责任不实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找准问题,找到解决路径方法。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项金桥提出“六个一”的工作要求:

 

坚持一体统筹部署。要通过“一把手”带头办案,引领全体检察干警树牢主动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按照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要求,着力提升办案质效和规模,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成势见效,以专项工作的抓手带动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提升。

 

开设一堂专业课程。要通过邀请规划、水利等部门专家骨干来讲授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经验,介绍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方面情况,全面掌握各自行政区域内流域治理的现状,进一步找准检察履职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治理监督工作。

 

进行一次深入走访。要积极“走出去”,实地走访行政机关、代表委员等,全方位了解流域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持续深化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健全完善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河湖长(林长)+检察长”等生态保护模式,通过拓展“朋友圈”助力打好专项工作“组合拳”。

 

开展一回全面排查。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历年涉流域案件,摸排案件线索,在深入分析研究、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实实在在解决真问题;要加强内部线索衔接协作,深化落实各业务条线办案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监督措施联动机制,形成履职合力。

 

建立一个数字模型。要因地制宜,注重将数字思维贯穿于检察履职全过程,以效果为导向建立流域综合治理数字模型,充分利用“数字智慧”和信息化辅助办案,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

 

办理一批高质案件。在挖掘大数据潜能基础上,充分认识数据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让数据“开口说话”。要发挥青年干警在重大专案、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能动性,不断拓宽知识层次,提升克难攻坚本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秦国文主持会议并强调,针对落实“六个一”的要求,各基层院要提高站位、聚焦短板、集中力量、统筹兼顾,市院也要做好督导,共同抓好落实。要总结、挖掘、提炼经验做法,重点培育典型案例,共同推动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