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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紧专项不放松!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字号:    】        时间:2023-10-12      

9月27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调度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盘点回顾前三季度专项活动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专项工作。

 

据悉,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专项检察活动为依托,助推全省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各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2770件,对2265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有效增强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受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委托,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出席会议,对下一阶段推进专项活动走深走实提出具体要求。

 

组织领导要更有力。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要结合中央、最高检相关文件精神和省院下发的工作提示,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各级院检察长要把专项活动拿在手里亲自抓,分管检察长要紧盯目标任务,省院各牵头部门要统筹开展好本业务条线“小专项,市级院要引导各地办理有示范、引领价值的涉市场主体案件,确保专项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工作重点要更聚焦。要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更加深化。一方面,要准确把握适用范围、对象和条件,严格依法规范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另一方面,要推动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持续完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促进诉源治理,以个案合规推动类案合规和行业合规。同时,强化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积极探索建立侦查环节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协作机制。

 

工作质效要更突出。要抓落地见效,针对执法司法工作中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积极拓展线索来源渠道,加大主动监督力度。要抓常态长效,通过健全办案监督机制、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等方式,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优势。要抓宣传增效,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引导,推动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协同联动要更有力。一方面,要加强外部协作,主动向党委和政法委、人大汇报,进一步密切与监委、司法和行政机关的沟通,加强与营商办、民营办等单位的联系,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协作,各业务条线要统筹考虑相关法律规定,健全完善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强一体化履职。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昭辉主持会议,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情况,并从进一步抓好统筹推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抓实重点工作等方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会上,十堰、鄂州、恩施、黄石、咸宁等地作重点发言。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省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州分院领导、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同志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