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通过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高质量平安黄石港建设。
惩防并重,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履行打击犯罪职能,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从快办理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命案积案攻坚,通过提前介入、引导补充侦查,指导公安机关完善涉嫌故意杀人案证据链。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大力打击“黄赌毒”、“盗抢骗”犯罪。聚焦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聚焦民生,守护合法权益。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金融犯罪,守护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钱袋子”。关注“食药安全”,针对食品从业者无健康证等食品、药品不安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把好群众“入口”关。守护特殊人群的安全,针对校园周边违规售烟、交通管理等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维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针对公共场所未设置或未规范母婴室等问题,以及月子中心经营违法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有力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标本兼治,促进社会安定。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检察信访法治化,办理群众信访并做到件件有回复。依托驻区综治中心检察工作室,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建立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在综治中心组织检察听证20余次,与公安机关、法院、信访局共同开展案件分析会、联合调解会10余次,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延伸检察履职触角,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督管理漏洞,以及行政机关在社会治理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行业主管部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平安是发展之基,也是民之所盼。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人民满意为目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