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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官司”逃避法院执行的 270万追回来了

【字号:    】        时间:2025-08-21      

近日,一起通过虚构租赁合同,骗取法院判决书,逃避法院执行,导致银行合法债权无法实现的虚假诉讼案件,通过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职,三名被告人以虚假诉讼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相关虚假民事调解被裁定再审,贷款银行也成功追回270万元损失。


捏造事实:打“假官司”逃避法院执行

“我看网上说买卖不破租赁,于是伪造了门面被租赁的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虚假诉讼……”被告人郭某某、罗某某以自有门面抵押向银行贷款,因未如期还款被银行起诉。在法院准备强制执行涉案门面时,二被告人萌生了通过虚假诉讼确保门面房租收益的想法。于是,郭某某、罗某某找到另一名被告人陈某某,安排陈某某配合提供虚假租赁协议和银行流水,先后在两地法院提起虚假诉讼,最终法院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郭某某、罗某某就涉案门面与陈某某签订了长期租赁协议的事实,导致涉案门面流拍,银行合法债权无法实现。


精准监督:让漏犯难逃“法网”

2024年11月,公安机关对郭某某、罗某某涉嫌虚假诉讼案立案侦查,并于2025年1月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陈某某与他人事前通谋,为他人虚假诉讼提供帮助,为何没有对陈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审查逮捕期间,承办检察官发出了这样的疑问。为确保打击犯罪的精准性,检察官进一步讯问郭某某、罗某某,补强了陈某某参与犯罪的细节,综合全案证据,认为陈某某的行为应当依照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于是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追诉漏犯陈某某。

经检察机关依法起诉,陈某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20258月6日,郭某某、罗某某、陈某某三人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刑事责任,向社会传递了“虚假诉讼必被严惩”的强烈信号。

融合履职:打好虚假诉讼“组合拳”

受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后,刑事检察部门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第一时间落实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强化内部协作配合,向民事检察部门移送监督线索,围绕民事检察监督需要,配合民事检察部门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办理虚假诉讼罪刑事案件的同时,同步开展虚假诉讼案件民事监督,释放检察履职内生动力。

基于原案调解书系双方当事人串通骗取人民法院出具,2025年4月25日,检察机关及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2025年7月24日,法院对该民事案件裁定再审。

矛盾化解:让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追赃挽损是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准。”检察机关在准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同时,注重维护被害单位合法权益,将退赃退赔作为被告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的重要参考,通过释法说理,深挖涉案财产线索,督促被告人向被害单位退赔270万元,被害单位主动出具了刑事谅解书,让贷款银行的胜诉权兑现为“真金白银”,促使为这场长达7年的矛盾纠纷划上圆满句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