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知男博士黎某虚构"领导关系"、伪造报社工作证件、租用办公室包装身份,2025年1月22日,由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黎某涉嫌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黎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六百七十余万元,该案判决已生效。
2017年2月,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从某市国土资源局竞得建筑石料矿采矿权,约定采矿权有效期截止为2020年12月31日,到期后无偿收回采矿权。2017年5月,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露天采石场清理整顿的通知,明确建筑石料矿采矿的关闭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5月,商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建筑石料矿关闭期限临近,便委托同在公司工作的陈某,寻求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延期的方法。陈某通过他人的引荐,结识了北京工作的博士被告人黎某,双方约定见面洽谈此事。
同年6月,黎某谎称可以托关系,虚构可以帮助办理采矿权延期扩界的假象,误导陈某与其签订《委托协议书》,以“花钱找关系办事”为由,让陈某共计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办事费用”,由黎某通过其人脉资源办理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延期事宜。
2022年5月,由于延期事宜迟迟无法办理完成,在被害人报案压力之下,黎某与介绍人退还被害人300余万元,但拒绝退还剩余费用。被害人无奈之下报警。
案件移送至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后,该院分管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迅速投入到案件办理工作中,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对案件证据展开全面审查,逐步梳理出案件的清晰脉络。
经审查发现,黎某为虚构“有关系”的假象,曾让陈某前往其在北京某政府大楼的办公室商量委托协议事宜,并出示某国家级报社的工作证,让陈某相信黎某有足够的人脉资源办成建筑石料矿采矿权延期。
办案过程中,面对黎某“只是收办事服务费”的狡辩,承办检察官先后两次向公安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提纲,提出侦查意见20余条,要求重点核查银行流水、黎某的通讯、聊天记录以及资金流向,引导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的聊天记录和银行流水进行再次分析梳理,一步步还原诈骗全过程。
承办人在仔细梳理证据、完善证据链条后发现,黎某系某文化发展中心的投资人,办公室实际为公司租用。黎某因其公司曾与某国家级报社存在合作关系而获得工作证。实际上,黎某与政府单位并无工作联系,也不是报社的工作人员。黎某明知建筑石料矿采矿权无法延期,但因债务缠身,仍然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伪造自己有人脉资源,有能力促成延期的假象,先后多次骗取款项共计1000万元。
2024年3月8日,在完善证据链条后,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以黎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0月11日,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面对被告人黎某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的异议及辩解,承办检察官从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故意等方面进行了有的放矢的讯问,分组示证,逻辑严密、直击要害,并针对被告人的辩解、案件争议的焦点发表了公诉意见,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的环节,黎某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最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对被告人黎某做出了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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