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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案一线·检察长讲述|陈建华:拖延7年的百万胜诉债权终于兑现了

【字号:    】        时间:2026-04-22      

       虚假诉讼破坏社会诚信、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危害司法公信力。2025年,我院依法办理的郭某某等三人虚假诉讼案,通过刑民并进、综合履职、联合施治,惩治虚假诉讼犯罪,帮助银行顺利兑现270万元胜诉债权,化解了双方当事人长达7年的经济纠纷。
       2018年4月,郭某某、罗某某以自有门面房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270万元,债务到期后无力偿还。2018年8月,银行将郭某某、罗某某诉至法院,后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郭某某、罗某某限期偿还本息275万余元,银行对案涉门面房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18年9月,郭某某、罗某某以案涉门面房已出租给案外人陈某,其陈某拖欠租金30万元为由,将其诉至法院。2018年11月,法院主持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同意分期支付30万元租金。后陈某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致使本已拍得案涉门面房的周某要求法院全额退款,案涉门面房流拍,银行百万胜诉债权无法实现。
  2025年1月,经多次催讨无果,银行无奈以郭某某、罗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罪报案,但不能提供确切证据。应公安机关商请,我院刑事检察部门第一时间介入侦查,经认真审查两起民事案件发现诸多疑点: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调解恰好发生在法院对案涉门面房强制执行期间,缴纳近万元诉讼费而双方却迅速自愿调解结案,陈某没有稳定经营方式却租赁案涉商业门面房长达20年,等等。对此,我院积极引导公安机关收集、调取郭某某、罗某某与陈某某之间支付租金银行流水、双方经济往来情况、原始民事案件卷宗等材料,进一步发现双方租金支付频次、金额与合同约定完全不符,且双方均不能给出合理解释,这些异常情况进一步增强了我们高质效办好此案的信心决心。
  后通过进一步查明资金走向证实,2018年银行起诉郭某某、罗某某之际,郭某某、罗某某为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妨碍银行债权实现,在陈某某配合下,捏造一份时间倒签至2015年、租期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并将之前与陈某某原本的经济往来装饰成支付的租金,并重新伪造110万元租金流水,实际上资金几经倒腾后全部又重新流回郭某某、罗某某账户。随后,郭某某、罗某某以案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法院,通过诉讼形式确认该合同真实、有效。法院对案涉门面房启动拍卖程序后,陈某某再迅速以调解书为依据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公安机关随即将郭某某、罗某某移送审查起诉,我院认真审查原民事案件事实,通过自行补充侦查,收集、调取证实陈某某明知郭某某、罗某某捏造租赁合同的目的就是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的合同、账本等书证,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将陈某某作为共犯追加移送审查起诉。
  期间,为尽快兑现银行拖延7年的百万胜诉债权,实现案结事了、保证办案效果,我们将被告人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作为认定其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的重要依据,通过释法说理,深挖涉案财产线索,查询其名下财产状况,引导被告人自愿一次性全额偿还270万元债权,让银行胜诉权益终于兑现。2025年8月,郭某某等三人分别被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显然,三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虚构租赁合同关系提起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原民事调解书应予撤销。我院刑事检察部门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规定,民事检察部门及时审查原案事实,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撤销原民事调解书,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这场长达7年的民事纠纷终于划上圆满句号。
  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推动完善虚假诉讼防范、发现和惩戒机制,积极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