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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亮剑”就业性别歧视 为妇女就业铺就“公平路”

【字号:    】        时间:2025-08-07      

平等就业是妇女享有基本权利的重要体现,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生动写照。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妇女权益保障,构建起以《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等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明确禁止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平等参与劳动市场筑牢法律根基。然而,网络招聘中的隐性性别壁垒仍时有发生,成为侵害妇女权益的 “暗礁”。近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为利剑,成功破除网络招聘“性别壁垒”,推动建立就业公平长效保障机制,以法治力量为妇女就业权益铺就“公平路”。

线索发现:网络监测揪出招聘 “性别壁垒”



(图片来源于网络)

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妇女权益保障作为重点关注领域。2025 年 3 月,该院通过网络监测发现,个别招聘平台微信公众号上,多家企业发布的招聘信息存在明显性别歧视内容。为核实情况,检察官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于 3 月 15 日对相关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经对招聘信息原文进行细致审查,并严格比对《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最终确认有 6 家用人单位发布的 10 余条招聘信息存在违法情形。其中,长白班操作工、锅炉工、电工等岗位明确要求 “男性”“男士”,但上述岗位均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用人单位的性别限制缺乏法律依据。同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履行招聘信息审核义务,导致妇女平等就业合法权益受损,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检察监督以精准建议推动履职整改

为及时制止就业歧视行为,维护就业市场公平秩序,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于 2025 年 4 月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依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其对涉案用人单位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违法招聘行为依法处理,并对辖区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改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迅速响应、积极整改。一是开展信息清理,24 小时内完成全部含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删除工作,并同步排查辖区其他招聘平台,建立问题台账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普法教育,组织 20 余家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及平台运营方开展 “平等就业法律法规” 专题培训,覆盖 150 余人次,重点解读反就业歧视法律条款;三是强化机制建设,创新推行招聘信息 “先审后发” 制度,要求平台落实 “三审三校” 审核流程,行政机关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对审核不严的平台依法采取整改、暂停服务等惩戒措施。

检察官说法:遭遇就业性别歧视,这些维权途径请牢记

1.留存证据:及时截图、拍照保存含有性别限制内容的招聘信息,记录招聘沟通记录、面试过程中的歧视性言语等,固定侵权事实。

2.向行政部门投诉: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对用人单位或招聘平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申请调解或仲裁:若因性别歧视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可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寻求司法救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发现就业性别歧视问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可向检察机关反映线索,检察机关将通过公益诉讼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法律是保障平等的基石,就业歧视不应成为女性职场路上的 “绊脚石”。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妇女权益保障,以公益诉讼监督为抓手,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营造更加公平、包容的就业环境,让妇女平等就业的合法权益在法治阳光下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三条、第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第四十三条;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