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全面梳理海量电子数据、银行流水、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赌资流向、代理层级、分工地位等核心事实,准确区分主从犯,精准认定涉案金额,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
办案中,检察机关同步开展释法说理与追赃挽损,督促各被告人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共计百余万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彰显司法力度与检察担当。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人利用互联网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综合犯罪事实、地位作用、认罪悔罪及退赃退赔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
网络赌博隐蔽性强、传播快、门槛低、危害大,看似“娱乐消遣”,实为违法犯罪。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等行为均涉嫌开设赌场罪。
广大群众务必认清网络赌博危害,自觉远离、坚决抵制,发现涉赌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守护平安和谐、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